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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机紧急迫降最后12分通话
年5月8日傍晚19时45分,隶属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-型客机从重庆江北机场起飞,执飞由重庆江北机场飞往深圳黄田机场的CZ航班,此时机上一共搭载有65名乘客(其中1名为婴儿),3名机组成员和6名乘务组成员。预计当晚21时30分降落在深圳黄田机场。
深圳当晚下起了大雨,机组于21时07分和深圳机场进近管制取得联系,进近管制允许CZ航班在33号跑道进近。
10分钟后,CZ航班机组和深圳机场塔台建立联系,塔台告知机组‘“这边雨比较大,看见跑道呼叫。”机组表示收到。
21时18分07秒机组向塔台报告:“已建立盲降”。
21时18分53秒再次报告“看到引进灯”
塔台指示机组“检查好可以着陆”。
21时19分33秒,CZ航班以正常航迹和正常下滑高度在33号跑道南端接地。飞机在触地后被高高弹起,又重重落地,重复三次,机组紧急采取了复飞措施。
飞机复飞后重新爬升到米的高度绕场。塔台要求机组开应答机,机组并未照做,雷达已无法看到CZ航班的位置。
进近台:“CZ,你现在什么位置?”
机长:“我现在过了沙田路准备左转,看一下我的位置,用你雷达看一下。”
进近台:“我雷达看不到你方向位置!”
机长:“我现在在左转保持三边呢。”
进近台:“你保持三边呢?我长五边有飞机。”
进近台:“你现在高度多少?”
机长:“我现在高度(米)保持。”
进近台:“保持对吧?”
机长:“对了。”
21时23分40秒,机组报告飞机“有紧急情况”。
第一次降落重重弹跳,导致飞机液压系统、起落架和襟翼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,驾驶舱告警灯响成一片。机组请求塔台要求其他航班避让。
塔台:“,深圳地面。”
机长:“知道。”
塔台:“跟我说你现在位置。”
机长:“我现在在转向三边的位置,你让其他飞机避让我一下。”
塔台:“我现在没有办法避让你!现在我们有一架飞机距接地点14公里,高度米。”
副驾驶:“告诉他我们有紧急情况!告诉他我们有紧急情况!告诉有紧急情况!!”
机长:“现在我们有紧急情况了!我有紧急情况!你让他们避让我!!”
塔台:“,黄田。”
机长:“知道。”
塔台:“注意南边儿打雷呢,南边儿打雷,注意看下天气。”
机长:“知道。”
21时23分57秒,CZ机组再次要求其他飞机避让,塔台表示收到
机长:“你让其他飞机避让我,我现在有紧急情况!我现在飞机在警告啊!你让其他飞机避让我!”
塔台:“我现在已经让其他飞机避让你了。”
21时24分58秒,机组要求落地后消防车、救护车准备。
机长:“黄田,你让其他飞机都避让我,我现在的话有紧急情况!”
塔台:“我现在已经通知飞机避让了。”
副驾驶:“我估计失去操纵了!返航后要消防车救护车。”
机长:“请求落地以后消防车、救护车。”
塔台:“明白了,我现在已经通知了,避让你的话我都通知了,你正常落。”
机长:“好的,我现在再转一圈儿,转过来准备落地,向…向南落地。”
塔台:“,黄田。”
机长:“听到。”
塔台:“你现在可以用3——用15号跑道。”
机长:“好的,我看到跑道了,我准备落地了。”
塔台:“南边儿多云块儿,五边有雨比较大。”
机长:“明白,我准备落地了。”
男乘务长:“情况怎么样?”
机长:“情况不太妙啊!落地以后的话不行的话准备紧急撤离。”
男乘务长:“噢,行,还有什么事吗?”
机长:“没有了,准备还有一分钟落地了。”
副驾驶:“注意高度速度……等会儿注意点儿,等会儿…”
机长:“高度高了吧?”
副驾驶:“都到跑道头儿了现在!”
副驾驶:“高度高了,收油门。”
机舱内“进近速度过大告警”和“近地告警”的警报声响起。
副驾驶:“拉着!”
机长:“拉着拉着!!”
近地紧急告警,提示飞机即将撞地,“PULLUP”召唤。
副驾驶:“下降率太大啦!!”
机长:“拉着拉着拉着!!拉着!拉着!”
副驾驶:“下降率太大啦!!!!!!!!”
随后就传来撞地轰鸣声,并伴随着持续的金属撕裂的解体声。
飞机当场坠毁。
保存下来的B-号机机头驾驶室情况
21时28分30秒,南方航空CZ航班B-号机在黄田机场二次着陆时因进近高度高、机组压低机头导致进近速度过快以致飞机着陆力度过重,而第一次着陆失败导致的飞机结构性受损无法承受这种冲击,已经受损的起落架支撑不住机身重量,致使机头、发动机和机腹先后触地,最终导致飞机解体、起火。
飞机撞地15秒后,黑匣子驾驶舱语音记录停止。机上65名乘客中死亡33人,机组和乘务组9人中死亡2人。
正在被清理的B-号机机尾部分残骸
事故结论:
飞机在最后进近过程中遇到大雨,机组在看不清道面的情况下,违反民航总局“不准机组在大雨影响能见度的情况下强行着陆”的规定,盲目下降;且判断高度失误导致飞机未能保持正确接地姿态,造成重着陆跳跃。复飞后,由于飞机已受严重的结构性损伤,部分操纵系统失灵,机组控制不了飞机着陆姿态,以致飞机第二次落地时,大速度带下俯角触地,造成飞机解体失事。这是一起人为原因造成的一级重大责任事故。
保存下来的南航B-号机机头和机尾尾椎部分的构件
B-号机性能数据
机型:波音-
设计商:波音飞机公司
乘员:机组2人+载员人(最大)
长度:33.17米
翼展:28.88米
高度:11.13米
空重:千克
最大起飞重量:千克
最大商载:千克
发动机:两台CFM国际公司CFM-56-3B-1涡轮风扇发动机,单台推力89千牛
经济巡航飞行速度:千米每小时
最大载重航程:千米
附1:现场勘察情况:
1.第一次由南向北着陆。进跑道后,距跑道南端.5米,发现第一块轮胎小碎片。距跑道南端米,发现第一块金属碎片。距跑道南端米,跑道中心线左侧25米,发现1条长54厘米、宽28厘米,呈撕裂状轮胎片。距跑道南端米,中心线左侧20米处,发现前起落架左轮轮片,长46厘米、宽21厘米。距跑道南端.5米,中心线附近,发现飞机主轮防滞刹车电磁活门。距跑道南端米中心线附近,发现前起落架左轮轮毂内环(边缘呈不规则断裂)。以上情况说明,飞机第一次着陆时前轮接地后,左前轮爆破,碎片散落在跑道上。
从距跑道南端米至米的范围内,道面上有较多的铆钉(多数为剪切痕迹),还有少量金属片、胶管、固定夹等散落物。上述情况表明,第一次着陆时,飞机结构受损。
2.飞机复飞后,第二次由北向南着陆。进跑道后,距跑道北端.2米,中心线右侧4.5米处,有明显的机身下部擦地痕迹。在此痕迹的右前方,离机身划痕中心线右侧4.8米处有右发动机擦地痕迹。在机身下部擦地痕迹的左前方,离机身划痕中心线左侧4.9米处有左发动机擦地痕迹。距跑道北端米处,道面中心线附近出现3条明显的擦槽,擦槽最深2厘米,最宽12厘米。经查实,这3条擦槽分别是前起落架左轮轴(左侧)、拖机接耳和前轮转弯作动筒触地划出的沟痕。
飞机擦地后,拖滑约米后解体。飞机中部和右大翼后缘严重烧毁,该处距跑道北端米,在跑道中心线左侧.7米附近有前起落架、襟翼片、缝翼碎片、行李架、客舱座椅等散落物;机身前段长度12米,局部破损,有翻滚但无燃烧痕迹,机头朝北,驾驶舱局部变形,仪表板及中央操纵台有大量泥浆,起落架手柄在中立位,机头下部凹陷,气象雷达天线下部向后弯曲。距跑道北端米,跑道中心线右侧79.4米处,有较为完整的后机身。左主起落架、右发动机散落在跑道左侧,左发动机底部磨损严重,风扇叶片部分折断,部分弯曲。右主起落架散落在跑道右侧。右主起落架内侧轮胎爆破,右发动机底部磨损严重。在约米×米的范围内,飞机残骸及散落物分布在跑道中心圈以北的道面及两侧草地上。
一位幸存下来的B-号机组乘务员反映:第一次接地时,坐在后舱门的3名乘务员的座椅折断,飞机中部17、18排行李架凸起呈弓形,飞机地板裂开凸起,窗户变形,部分顶板脱落,客舱内有焦味,瞬间停电,客舱后行李架部分物品掉落。这意味着第一次落地时飞机已经受到结构性的损毁,二次落地必然承受不住冲击力,解体是必然的。
附2:事故原因:
(1):CZ号机在五边进近过程中,决断高度之前,飞机姿态、航迹、下滑道保持均正常,但速度偏大(.5节/时,正常速度为节/时)。机组报告看见引进灯,接着又报告看到跑道。决断高度后,因为当时飞机是在大雨中飞行,机组决定“灯晚点放”并使用了排雨剂。
由于夜间飞行遇到大雨,能见度差,跑道积水,灯光效果不好,看地面不清楚。在这种情况下,机组没有果断采取复飞措施,违反规定,继续进近下降高度,失去了主动,贻误了时机,这是造成不正常着陆的主要原因,也是最终导致事故的起因。
(2):当飞机过近台后高度英尺时,驾驶舱出现“下滑道低”警告(-1.38点),随后机组修正飞机恢复到正常下滑航迹,但未减小油门,认为“速度大点没事”,N1由60%加至70%,速度从.5海里/时增加至海里/时。
高度50英尺进跑道后,由于“看不清地面”,机组没有及时拉杆退出下滑建立正常着陆姿态,致使飞机以.5海里/时的速度,水平姿态,前轮、主轮同时接地(波音飞机停机角为-0.79至-1度,根据数据记录译码数据,接地时飞机的姿态在-1.4至十1.7之间)。飞机接地前4秒钟平均下降率9.3英尺/秒,接地时垂直过载达2.49G,并产生了第一次跳跃,使飞机受损。
飞机接地前2~3秒钟,舱音记录曾有“带住点(驾驶杆)!”“带住点!”的急促喊话,说明刚刚看清道面,但为时已晚。看清道面过晚,没有保持正确的接地姿态是造成飞机重着陆跳跃的直接原因。
(3):飞机第一次跳起后,高度5英尺,接地垂直过载1.9G,机组没有下决心收油门。N1转数不规则地有增有减,同时,有推杆动作。由于处置错误,致使飞机又连续产生两次跳跃。第二次跳起7英尺,接地垂直过载2.54G,第三次跳起13英尺。接连三次跳跃和超过载导致飞机结构严重损坏。
(4):飞机第三次跳起后由于高度高,加之夜间雨大,机组在未判明飞机受损程度的情况下复飞。
由于操纵系统受损,复飞时,飞机以海里/时的速度,2度小仰角离地(飞机离地后,机组感到驾驶杆很“轻”、“杆失去重量了”)。机组在飞机严重受损后复飞,给第二次着陆埋下了隐患。
(5):复飞后,驾驶舱出现了“主警告”和多种警告(液压系统、起落架和襟翼等)。受损的飞机在空中盘旋两圈后,机组决定收北向南反向落地。由于大雨仍未停止,飞机操纵系统失灵(驾驶杆的变化量与升降舵偏转角明显不匹配,拉杆量大,升降舵的偏转角度小),尽管机组落地前将驾驶杆拉到底,但未能改变飞机大角度下俯的姿态,最后飞机仍以7.56度的下俯角,.5海里/时的速度,每秒41英尺的下降率,带3.2度左坡度触地后解体、起火。
附3:教训总结:
这次事故暴露出该公司飞行人员技术素质、组织纪律、思想作风和组织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,教训极为深刻:
1.机组作风涣散,违章飞行
本次飞行机组虽然在决断高度上看到了跑道,但在最后进近过程中遇到大雨,看不清道面,机组没有按总局“八该一反对”和公司“禁止在大雨中落地”的规定果断复飞,盲目蛮干,勉强着陆。据调查,号飞机机组执行此次飞行任务,飞行准备不认真。当天深圳地区天气形势为高空槽线配合锋面,雷雨强度强、面积大。机组对复杂的天气认识不足,准备不充分,没有制订具体的飞行方案。面对五边在大雨中飞行,能见度差,看不清道面这一特殊情况,机组配合不好,没有人报飞行高度、速度和有关数据,这样就使机长失去了重要的参考依据。
南航深圳公司思想政治工作薄弱,飞行人员受到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的侵蚀,领导要求不严,飞行人员思想、作风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问题比较突出。
2.飞行技术管理松懈,部分机长技术素质低
在飞机着陆前能见度差,看不清道面时,机长缺少大雨中飞行经验,没有按正常操纵方法减小油门和带杆,根据跑道灯光的变化情况使飞机退出下滑姿态,当飞机跳起后,机长采取了推杆的错误动作,致使飞机越跳越高,严重受损,失去了避免事故的最后机会。
经查阅机组的飞行技术档案,发现从年10月11日至年9月18日机长的技术检查记录中有3次“退出下滑姿态晚、着陆仰角小”的记录,这样的技术素质是不能胜任机长的。由于领导有迁就、照顾现象,技术把关不严,致使公司部分飞行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与所具有的技术标准不相符。
3.安全管理不严,领导干部失职
南航深圳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,对有些重要环节缺乏有效措施。本次飞行机组搭配不合理。两名驾驶员均为其它空勤工种改学驾驶的,且单飞时间均较短(左座驾驶员单飞22小时;右座驾驶员单飞88小时),机组整体力量弱,技术水平低,不能胜任夜间复杂气象条件下飞行任务。
当日从16:40开始至18:00,深圳航管站气象台连续发出了两次“危险天气警报”和一次订正天气预报,向机场有关单位通报。第一次发出“危险天气警报”时,B-号机在深圳机场还没有起飞,但公司值班领导未能引起重视,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。
4.“安全第一”思想不牢,组织领导不力
南方航空公司去年以来安全状况不好,领导对形势认识不足,存在盲目乐观、骄傲自满情绪,未能从根本上采取措施扭转被动局面,对安全与发展、效益及其它工作的关系处理得不好,抓安全投入精力不够。公司引进飞机偏多,摊子铺得过大,布局分散,管理工作跟不上,是造成飞行人员技术素质下降的重要原因,去年深圳公司领导班子调整后,工作力度不够,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未能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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